作者簡介
周宏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原副巡視員,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霧霾治理總理專項顧問組16人成員,中國循環經濟50人成員。商務部內貿專家,國家林草局應對氣候變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中國地調局專家委員會專家,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節能專家,北京市講師團專家;南京大學客座教授、南開大學“985工程”循環經濟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學術領導小組委員、中科院生態中心客座研究員等。研究領域為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綠色經濟。發表論文500余篇,出版專著或參與編著20余部。
段子是這樣的:英文中的wife(妻子)一詞,對應的中國詞有38個:妻子,老婆,太太,夫人,老伴,愛人,內人,媳婦,那口子,賢內助,對象,孩子媽
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公約中,有一個區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承擔不同減排責任的原則:“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前些日子,參加中國國際發展知識中心組織召開的研討會,有位線上的聽眾向生態環境部的孫司長(可能是孫楨副司長)提出這個問題,孫司長也給出了回答。其實,這個問題在2010年前后(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之后)就有專家提出過:國家間的不同減排責任可能會用到國內。換一個說法是,國內欠發達地區可能會提出類似要求。事實上,國內的不同地區在碳達峰碳中和上,是有區別的,但是中文的用詞更加豐富多彩。下面對此加以說明。在《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有兩處提到“率先”達峰的問題:一是在工作原則中,有“根據各地實際分類施策,鼓勵主動作為、率先達峰”的表述。二是在34條“加強組織領導”中,有“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峰”的表述。在《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中,有關“達峰”時間問題,提到的地方更多。例如:一是在工作原則部分,有“推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二是在“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中,有“工業領域要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三是在“(十)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中,重點部署了“梯次有序推進碳達峰”問題。例如,“碳排放已經基本穩定的地區要鞏固減排成果,在率先實現碳達峰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碳排放?!?/section>又如:“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堅決不走依靠“兩高”項目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實現碳達峰”。再如,“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說到底,中央頂層設計,一方面強調了鼓勵“率先達峰”,另一方面又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上面是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在國內的達峰時間上的“差別”。事實上,這也是有區別的重要方面。個人理解有兩個方面:一是非化石能源占比上,可能有不同要求。比如,我國西部的非化石能源占比會高一些。從現實出發,西北地區的青海,非化石能源占比現在已經超過60%,位于全國首位;又如,西南地區的云南,非化石能源占比也在60%以上;二是能源生產地區和消費地區的不同要求,并體現在對能耗“雙控”考核上。2021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提出,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不計入“能耗”控制。此外,要從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控制考核。從這個角度看,我國未來會出現“高能耗低碳排放”的行業或企業。這也是符合綠色低碳國際潮流的。簡單歸納一下,國際公約中的“共區原則”,碳達峰在時間上、行業上,國內也是有不同要求的,或者說是有所區別的。與此同時,在能源生產和消費地區、“雙控”考核科學性方面也有“區別對待”。2021年3月10日,歐洲議會以444票贊成、70票反對、181票棄權通過一項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決議:一些與歐盟有貿易往來的國家如果不遵守碳排放相關規定,歐盟將對進口這些國家商品征收碳關稅。根據碳邊境調節機制,歐盟將對從碳排放限制相對寬松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水泥、電力、化肥、鋼鐵和鋁征收碳關稅,以實現到2030年歐盟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與1990年的水平相比減少55%的目標。碳邊境稅的實質是一種關稅,在進口商品所含碳排放比本土生產同類商品所含碳排放更多時進行收費。擬采用的形式,是由歐盟進口商在進口商品時向歐盟的專門管理機構購買憑證,價格以歐盟碳市場配額(EUA)拍賣價格為參考。碳邊境調節稅,歐洲國家名義上為了避免碳泄露(在一定程度上想占據道德制高點),本質上是提高自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而采取的一種措施。如果CBAM得到實施,將顯著提升高碳工業產品的出口成本。簡單地說,在產品價值鏈上占據高端位置的產品,不僅獲得更高的利潤,還要以碳減排的名義占據道德制高點。對我國重要出口產品都將產生較大影響。以2019年為例。中國出口歐盟的鋼鐵產品貿易額約47億歐元,將被征收約2.65億歐元碳邊境調節稅(基于2035歐盟完全取消免費配額、每噸二氧化碳征收60歐元情景);同樣,歐盟向土耳其進口的鋼鐵征收的碳邊境調節稅將達到7億歐元。初步分析顯示,歐盟完全取消免費配額將使鋼鐵成本增加21%,而碳邊境調節機制會導致中國向歐盟出口的鋼鐵成本增加約25%。但對于碳排放較低的鋼鐵可以按照實際碳排放征收碳邊境調節稅,從而增加低碳鋼鐵的競爭力。更有人提出,我國每年要向歐盟交萬億美元的進口稅。我不知道這個數據是怎么計算出來的,總覺得有點聳人聽聞,因為2021年我國對外出口才6700多億美元。對于歐盟的做法,包括貿發會在內的國際組織和發展中國家,均表示了反對。對歐盟此舉,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發出警告,稱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可能會改變貿易模式,有利于資源效率高、工業生產碳排放較低的國家,但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可能產生不利影響,與此同時,對緩解氣候變化作用不大。歐盟征收這種碳邊境調節稅(關稅的變種)的結果是,首先,出口國(以發展中國家為主)不會在聯合國層面上通過這種協議。其次,根據國際通行的規則,或者環境經濟學中“外部成本內在化”,出口國會將碳邊境調節稅納入成本,由下游企業分擔。根據我對我國出口企業的調研了解,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對中國某些產品征稅的時候,進出口雙方都要分擔征收的稅費的。最壞的結果是,發展中國家不向歐盟出口,在這一點上至少我國是可以有所作為的。中央提出“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既是我國發展、特別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舉措,也是應對國外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重要措施。當然,我國會采取更積極的應對措施,如建立和完善國內碳市場碳定價政策,制定并實施一系列的碳減排標準以及產品的碳排放認證,并與美國、歐盟進行雙邊互認等,以減輕未來碳中和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順便提一下,至今還有人用“美金”的用法,這是一種“調皮”的用法,因為1973年以后,當時的美國總統尼克松1972年宣布美元不再跟黃金掛鉤,美元已經不是“美金”;到2008年金融危機后,美元更多的是“美刀”。這一用法非常有趣,既是諧音,也是現實,因為美元的“量化寬松”(超發)的結果是“割韭菜”,由世界各國分擔美元濫發的結果。這時候再用“美金”,不是美元“崇拜”(可能自己擁有美元),就只能是“調皮”的說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