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碳達峰碳中和的關鍵,中國的綠色低碳行動應當抓住能源這個“大頭”;而能源的“綠色低碳行動”,不能沒有煤炭的安全高效、綠色低碳、高質量的可持續發展。
人們希望政策的連續性,關鍵在于穩定投資者和商業行為的預期;這也應當體現在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過程中。然而,現實中卻常常見到的是“進三步退兩步”,用一句富有哲理的話說就是: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這是多數人都熟知的道理。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人們總會優先解決緊迫的問題。一、從煤炭的“冰火兩重天”說起不知道從何時起,人們對煤炭的評價由“烏金”變成了“骯臟的能源”。西方國家更是對煤炭“恨之入骨”,煤炭成了他們眼中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煤炭有什么罪,人人都要“口誅筆伐”?——懷璧其罪!因為一國或一地的能源利用還得從煤炭起步,無論是發達國家的能源發展歷史,還是中國、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大致如此。在這樣的背景下,煤炭人的日子自然不會怎么樣的好過。記得2012年到河北一家能源公司調研,公司董事長跟我們聊天時說道:煤炭行業很快要進入“冬季”,大家要準備過“苦日子”。真是:“春江水暖鴨先知”??!如果不是奮斗在一線,有誰會預感到煤炭的日子會越來越差呢?
情況變化出現在2021年。這種變化也是有預兆的:2020年冬,美國出現德州大停電,因為新能源設施安全出了問題。接著是歐洲的能源供應緊張,能源價格飛漲,不少人開始“叫苦”了。亞洲的情況也不樂觀。能源供應的周期性緊張出現,僅僅在2020年石油期貨出現-100美元之后的一年時間之內,這是能源界的大多數專家所沒有想到的。2020年冬開始的供暖季節,我國長江中下游地區出現了“拉閘限電”現象。到2021年的9-10月,“拉閘限電”現象蔓延到全國的不少地區。此后,對煤炭的政策措施開始出現較大變化。2021年10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民生用能保供情況匯報,要求確保人民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會議決定,一要確保冬季北方地區特別是東北供暖。二要保障北方重點地區取暖用氣。堅持宜煤則煤、宜電則電,實事求是、因地制宜保障群眾取暖。三要充分發揮煤電油氣運保障機制作用,鼓勵地方對供氣供熱企業給予合理支持,保證民用氣和取暖價格基本穩定。2021年10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吳險峰簡要介紹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的相關情況,并就清潔取暖工作進展、如何在禁燒散煤的情況下保證群眾溫暖過冬做出回應。對清潔取暖改造地區,使用潔凈煤取暖兜底進行保障,采用“雙保險”模式來進行兜底保障,確保溫暖過冬。2021年11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全國煤電機組改造升級的通知》發布,以推動能源行業結構優化升級,進一步提升煤電機組清潔高效靈活性水平,促進電力行業清潔低碳轉型,助力全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2021年11月8日,國家能源局召開四季度網上新聞發布會,就如何做好今冬明春清潔取暖工作的問題進行了回答:要求全面落實能源保供、財政補貼、價格優惠等清潔取暖支持政策,確保已建清潔取暖設施持續穩定運行。2021年1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北京出席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并講話,要求繼續增加電煤和天然氣供給,充分做好應對極寒天氣的預案,做好“煤改電”“煤改氣”用戶的用電用氣保障。2021年11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著力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會議決定,在前期設立碳減排金融支持工具的基礎上,再設立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專項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綠色智能開采、煤炭清潔高效加工、煤電清潔高效利用、工業清潔燃燒和清潔供熱、民用清潔采暖、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和大力推進煤層氣開發利用。從國際層面看,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國際公約第26次締約國會議(即格拉斯哥COP26會議)上,各國最終同意“逐步減少”(phase down)而不是“逐步淘汰”(phase out)沒有減排措施的煤電,并逐步取消低效的化石燃料補貼。
以上種種,對煤炭行業來說,無疑是迎來了“小陽春”。二、煤炭不能因為“保供”就可以不搞清潔低碳本人對煤炭并無特別偏好,既沒有近親從事煤炭行業的工作,也幾乎沒有直接用過多少煤炭,盡管在上大學的時候下到棗莊煤炭掌子面看過(還不能站著走過,要弓起腰才能穿過掌子面),盡管也看過長江中下游有人用煤球烤火取暖。我也寫過有關煤炭的文章和隨筆,如2021年1月17日,本人寫過“我們需要恢復煤炭是生產力要素的本來屬性”。而當時,國內外對煤炭的態度幾乎是喊打聲一片。而今,在山西、內蒙等煤炭資源豐富的一些地區,紛紛擴大煤炭產能的情況下,本隨筆要大聲疾呼,不能因為國家要求“保供”,煤炭人就不要安全高效、清潔低碳了,相反,必須抓住國家政策調整的機會,做好安全高效、清潔低碳等項工作。否則的話,責任追究的對象就成了你們。一是在開工之初,要特別重視煤炭開采復工前的安全檢查,包括礦井是否有瓦斯氣、通電、通風、排水、指揮中心運行等安全生產情況;寧愿慢些也不能出問題;二是煤炭開采、洗煤、運輸等環節的節能環保工作不能放松,畢竟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已經開過了啟動會,不能因為匆忙上馬而受到通報批評;三是要用好國家已經出臺的政策,包括煤電機組改造升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資金,因為央行出臺的《綠色債券目錄(2021年版)》,其中剔除了“清潔煤技術”等化石能源項目。四是煤炭行業要探索“用碳不排碳”的煤炭利用技術路線及其產業化途徑,并朝著碳達峰碳中和的方向加倍努力。
最后還要說一聲,雖然國家出于當前“保供”的需要,給煤炭行業一些激勵政策,但仍然應當清楚,一些地方的煤炭“采光”是遲早要發生的事情,因為我國已經有了一些“資源枯竭型城市”,因而適時尋求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之路,勢在必行!總之,煤炭要在恢復生產“保供”中著力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要在綠色低碳轉型發展中探索“用碳不排碳”的技術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