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魯北企業集團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呂天寶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構建新型能源系統,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對有序提高清潔能源在電源結構中的比重,促進我國能源轉型和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呂天寶指出目前新能源建設發展的問題:
第一是法律保障體系不健全。我國2020年提出了“雙碳目標”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能源發展戰略,與2005年頒布并經2009年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1995年頒布并經2018年第三次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其立法理念,以及所構建的法律體系已無法適應新時期我國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發展和要求,對支持推動新能源快速發展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第二是尚未形成新能源電價的市場化機制。2022年1月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出臺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但具體實施細則尚未出臺,新能源市場化交易體系和電價機制尚未完全形成。
第三是缺乏新能源系統均衡規劃。新能源規劃不僅體現規?;?、基地化,更要統籌海上和陸上規劃、新能源和常規電源規劃,電源規劃與電網規劃、電力規劃與負荷消納的銜接,系統均衡、合理布局分布式、集中式、多能互補、源網荷儲一體化等新能源建設形式,才能有效避免新能源規?;┙o與消納利用矛盾。
第四是能源規劃缺乏多規統籌。國土空間規劃、海洋規劃、生態規劃與能源規劃、產業規劃等應多規統籌,預留新能源開發的空間,并保持新能源用地、用海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和穩定性。
在此背景下,呂天寶認為,解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問題,完善法律保障體系,是促進新時期新能源高質量發展需要關注的領域,特提出“解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以下四點建議:
健全新能源法律法規體系,推動能源立法。落實新時期能源發展新理念新要求,以前期形成有效的指導意見,系統化修訂和完善《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盡快形成符合新時期經濟發展的法律體系,破解電力改革體制機制瓶頸,支持新能源快速發展,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建設能源強國奠定堅實的法治保障。
加強組織協調,共同發力破解瓶頸。以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為課題,建立由能源主管部門牽頭,組織政策發布單位、行業監管、技術咨詢、源側、網側、負荷側等單位組成聯席協調機制,以市場化運營為導向,推動和破解電力改革過程政策、體制機制、技術、市場等矛盾和瓶頸。
因地制宜,優先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我國沿海鹽堿灘涂新能源建設條件好,工業聚集負荷需求大,具有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就地消納的綜合優勢和條件,應加快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為基礎,因地制宜,統籌工業產業布局,推動沿海新能源資源的本地規?;_發,綠色能源就近就地消納,促進沿海地區高能耗產業聚集和產業能源結構轉型升級。
科技支撐,智慧賦能。加強新型電力系統基礎理論研究,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突破,研究制定相關標準;推動互聯網、數字化、智能化技術與電力系統融合,推動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構建綜合智慧能源體系。
企業發展的同時一定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據介紹,魯北集團作為化工企業,在30年前就關注產業生態和綠色發展,多年來大力推動產業生態循環,目前中國魯北循環經濟網絡集成已經成為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通過實施技術集成創新,創建了磷銨-硫酸-水泥聯產及含硫固液廢棄物協同處理體系、“養殖-冷卻-淡化-提溴-制鹽”為主體的海水梯級綜合利用、鹽-堿-電-鋁及高端化學品鋁聯產、鈦硫磷鈣鋰聯產及鈦白粉清潔生產等多條循環經濟產業鏈,實現了資源有限、循環無限,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亞太組織在中國的生態工業典型。
“人大代表不僅是一個光榮的稱號,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擔當。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不僅要為國為民履職盡責,更是一種激勵,更要要求企業緊跟國家戰略方向、落實國家‘雙碳’能源戰略、保護‘綠水青山’打造‘金山銀山’,這也是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重點工作?!?/span>
呂天寶表示,目前,魯北企業集團聯合國內外行業頭部企業規劃建設山東魯北智慧鋰電新能源產業基地項目已經在建設當中,該基地的建設已列入《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和山東省“十四五”期間12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支撐性項目規劃,建成后將形成“以鋰電材料制造為主體,以鋰電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為支撐,以電芯和PACK為延伸”的“一體兩翼”的鋰離子電池全產業鏈,預計營收超千億元,將為我國新能源體系建設提供重要的產業支撐。